游走在盛世和末世之间。一面是歌舞升平,一面是尸山血海。想要避劳就逸,却不得不血战到底。驽马恋栈,虎口残生。当风秉烛,仍要引吭高歌。盛世高歌颂万古,末世功成万骨枯。这一路走下来,风云变幻。就连周朝安自己都没想到。他竟误打误撞的成了末世中的普罗米修斯。盛世里的最后一个歌王。我要上你乱马准圣叶楚渡劫失败,唯有一丝热血和一丝魂魄穿梭诸天,他步步为营,以一腔热血,铸造无上精魂,重聚真身。 任你有多强,一拳横扫莫能挡!看他何所横!铁脚所踏尽成羊!热血铸神通,荡尽天下不坦!
在这个世界里,人类并不是站在最巅峰,修炼的魔法,光我要明系的比不过天使,黑暗系的比不过恶魔,比斗气,又没有兽族斗气强大,拥有神格的人类所占的上你比例也是少的可怜,因此,人类一直不被其它种族所重视,所认乱马可,甚至被压迫,这时该怎么办呢另外注明,该书只有一个主角,叫木永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