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亿五千万年后,光明时代,某间酒馆内。 “当时我就一个手起刀落,刮擦一声,将袭来的死亡骑士斩于马下,鲜血喷涌而出,溅了那光明女神一身,好家伙!” “怎么了?” “那女神当时还是一位稚童,粉雕玉琢,极其可爱,但也被我的勇猛所折服,吓的是哇哇大哭!” “三百万年前黑暗时代的事,信你我才是见了亡灵!” ———— 一个不断复活的人所见证、经历、参与的异界历史故事。腿张的越开c得越深穿行于黑暗之中,漫步于轮回之间;拳头代表暴力,双眼代表智慧;我无限于轮回,登顶于永恒。这其实就是一个想当狂战士的暴力男一不小心成为法爷的故事。百万字完本老作者,从无断更少更记录,人品有保证,大家可以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