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别人认为他是多么的屌丝,弱智,脑残……但他就是这本书的不二主角,一个可以来回穿越现代和明末的屌丝少年。一个文物贩子,一个黑帮老大,一个无利不起早的混混。但,他还是大明军统帅,一个平内乱,征海外,创立大明帝国的神王!c到怀孕为止韩漫活了十几万年的仙界散仙夺舍重生在一个人间界的小修士身上,炼器炼药无一不精。 猪脚座右铭: “苦练十年功,不如丹药一颗。” “纵使你练得一身铜皮铁骨再,还不够我手中神兵一击。”ps:猪脚的名字蒯瑜,发音为kuǎiy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绝世丹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