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班主任穿旗袍方便我c还记得白雪落红梅,她们嬉戏了整个年华,还记得她将最心爱的发钗插入她的发髻,愿她一生不孤。曾经,杨柳湖岸,他策马而行,她笑靥吟吟。红墙之后,笛声悠悠,琴声瑟瑟,他为她驰马策鞭,天上人间;她于他,只有一个笑容。她也曾仰慕君恩,可是原来,一个恩字,就是一段情的葬地。一步步走上权利的巅峰,她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