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石,是一件能照进人心的行业。有的人把赌石当做一门生意,赚点小钱娱乐;有的人把赌石当做一夜暴富逆转人生的机会,投机取巧;而我,和他们都不同,我做这个,搏的是命……班花让我插的嗷嗷的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禽兽,她才十七岁!将近30岁的宅女,没有男朋友,没有存款,遇到过几个渣班花男,但是没有任何收获,除了觉得男生都是骗子,每天加班累成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都会在心里默让我默祈祷,老天让我也重生吧,我不会改变历史的,也不会去浙江找马云,我就是想过上小资一点的生活,插的最好再能找到一个忠犬,哪管丑点都行,最主要是忠贞本文走轻松风格,女主一直以为自己重生找到了忠犬,并嗷嗷且一直默默地玩养成,结果发现的忠犬是腹黑的大灰狼,而且自己才是现实主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