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金花瓶6洗澡世上的人都有自己的“守命灵神”,且各有强弱,由此,人天生而来就分出了三六九等——被“强神”罩着的,自然是天赋异禀;可被“弱神”选中的,当然就天资鲁钝……但至于李小木嘛——呵呵,呵呵……于是,他就有了如下的无奈语录——上赌坊手气奇差,十把买小次次开大;逛窑子姑娘岁数比胸大,总算碰上个中意的,人家有红不能侍塌;定了婚事,进门直接当爸,孩儿他妈那颗红杏墙外高高挂;总算做件好事,救的却是妖精女煞,杀了人不说,还被追得差点儿扭了胯;这他妈日子过得越来越不像话……修行!修行!不好好休息怎么能行!练功!练功!不天天恋床怎会成功!有人问:木儿,修仙累么? 答曰:不累,就是有点儿费……